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一期工程 ( 兴 燕 路站 ) 二标段 招标公告
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银审服(批)发〔 2022〕10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兴燕路站建筑面积由原来的 566.07 平方米调整为 479.3 平方米,结构由地上 1层调整为地上 2 层,新增垃圾转运、垃圾分类、环卫工人驿站等功能区域。建筑层高为 7.22米,框架结构,一层为公厕及垃圾分类收集站,二层为展示及环卫工人驿站。
2.2建设地点: 银川市兴燕路
2.3计划工期: 45 天 ;
2.4招标范围: 地埋举升系统1套、 17m³移动压缩箱2个、餐厨垃圾处理机1套、可回收物打包机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 设备采购 为 1 个标段 ;
项目代码: 2107-640100-04-01-879005
3.1本次二标段设备采购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具备相应设备生产资格或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唯一授权销售代理资格的代理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者变卖给第三方法人或个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2 月 6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8 时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131号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号公寓27层
邮 编: 750 001 邮 编: 75000 0
联 系 人: 侯松茂 联 系 人: 贺本玉、司凌睿
电 话: 0951-8575040 电 话: 0951- 671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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