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8629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出租标的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4166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9.4166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30日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食堂及超市(对内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10元/㎡/年、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餐厨垃圾处理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特别提醒:场地一楼建筑面积380㎡(其中约70㎡用于超市经营),二楼建筑面积828㎡,现状毛坯。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4.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5.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6.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7.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增价式竞价会,价高者得;如对应标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的,须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90天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3616823381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61660100 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6、公告期内,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租方的,竞租方参加由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增价式拍卖会;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29日下午3时整,在乐清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组织拍卖活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乐清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蒋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61660100 | |
联系地址 |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圣福 | 电话 | 0577-85502012 |
传真 | 邮箱 | 3251011@qq.com |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新城大厦2101 |
联系人 | 夏志峰 | 固定电话 | 0577-88856398 | |
手机 | 13616823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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