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余垃圾处理装置采购(三次) 简易询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餐余垃圾处理装置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JDFCA-W4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备注 |
1 | 餐余垃圾处理装置采购 | 产品尺寸:高度≤1200mm;宽度≤800mm;长度≤1200mm;处理方式:咬合+粉碎、挤压脱水; 额定电压:380V/50HZ;机身材质:机身全不锈钢 日处理量:不少于1.5吨;排料方式:固液分离 运行模式:自动化;工作原理:将餐余垃圾经咬合粉碎后把渣、水进行高效分离设备,餐厨垃圾经咬合研磨成细小颗粒后通过分离系统将残渣与水分离,残渣经过专用脱水螺旋杆挤压后排出,残渣余量为原有总量20%-4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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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控制价:72000.00元; 2.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含包装、运输、税金费用),且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日内将货物送至我单位指定地点。 4.结算及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无,质量保证金缴纳:5%。 供应商完成供货后,采购人需求方按照中标金额30日内一次性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结清相关费用。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报价供应商需作出承诺,格式见附件7):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询价文件下载时间
下载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03月04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4日0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详细地址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我站。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39847243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邮政编码:472500
八、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3302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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