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项目
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项目 ( 一标段、二标段
一标段、二标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764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 2023 】 118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
建设地点:察隅县
实施时间: 10 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工程规模:综合用房 : 建筑装饰工程 156.32 ㎡,安装工程 156.32 ㎡;生活垃圾分拣和餐厨垃圾处理中
心 : 建筑装饰工程 312.48 ㎡ , 安装工程 312.48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车间 : 建筑装饰工程 500 ㎡,安
装工程 500 ㎡;附属工程 : 室外电气工程 1 项,室外给排水工程 1 项,综合区硬化 1448.53 ㎡,路缘石
414.23m ,挡土墙 49.1m³ ,实体围墙 92.99m ,绿化 633.93 ㎡,大门 1 项;道路工程 : 进场道路
3151.18 ㎡,作业区道路 403 ㎡,路基土石方 1 项 , 边坡工程 1 项 , 挡土墙 455.4m³, 交安工程 1 项,涵洞 1
1 座,组合池 1 座,渗沥液调节池 1 座,导气石笼 42 座,防渗工程 1 项,垃圾坝 437.95m ,导排工程 1
项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 ) 。
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项目性质:新建
标段划分:一标段,共两个标段
招标内容、范围要求:
2.1 、招标内容:同工程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投标企业如无同时具备以上双专业建造师,须提供以上
专业建造师各一名)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要求必须注
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
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0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 林芝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
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
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
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 30 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
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
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
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单
位自行承担。
8.3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通知》、 建办标 [2019]193 号 文件通知以及 藏建招 [2019]36 号 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
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
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
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 按藏建市管函 [2018]275 号文件进行备案,应提供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 信用中国网站 、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和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
的凭证截图,并出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
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
建招 [2018]195 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 [2022]4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保函必须与项目相对
应,有效期符合项目实际。
8.6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 1 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
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7641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 2023 】 118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察隅县县城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点:察隅县
实施时间: 10 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工程规模: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标段划分:二标段,共两个标段
招标内容、范围要求:
2.1 、招标内容:同工程建设规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
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
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企业如无同时具备以上双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须提供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各一名)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
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01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 林芝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
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
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
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30 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 30 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
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
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
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单
位自行承担。
8.3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通知》、 建办标 [2019]193 号 文件通知以及 藏建招 [2019]36 号 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
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
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
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4 按藏建市管函 [2018]275 号文件进行备案,应提供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 信用中国网站 、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和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
的凭证截图,并出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
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
建招 [2018]195 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 [2022]4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保函必须与项目相对
应,有效期符合项目实际。
8.6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 1 号)文件要求,建筑工人实名
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西藏林芝市察隅县外宣大楼 4 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1820831557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财富阳光 802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7389049494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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