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前期调研。
一、报价内容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属楼三楼301-302房,项目1 台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100t/d 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配置 1 台 15MW 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445℃)及 1 台 15MW 的发电机,同时配套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三、工作内容
根据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服务,为期一年,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2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自行监测方案。
四、报价要求
1.要求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已包含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6%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费用。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工作内容以最新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国家及地方)为准,报价方不以任何理由提高合同价款。
五、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合同款,作为启动资金;
3.甲方应在合同周期结束后与乙方就检测项目进行核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实际检测清单与符合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检测报告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若合同到期后有未检测项目,甲方根据《检测项目价格清单》按项进行扣除后再予以支付款项。
2.投标人如变更银行收款账户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七、评审原则
本次询价活动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市场调研,社会供应商的报价仅作为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承诺配合好招标人现场的工作,当出现工作与现场实际环境存在冲突时,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协助招标人出具解决方案;
(二)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16:00;
(三)投标文件需出具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文件、附件报价文件等资料;
(四)文件递交形式:邮件形式提交,投标人将上述第(四)点所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打印盖章扫描为PDF文件,于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2959503074@qq.com;
(五)报名及投标联系人:
邮箱:2959503074@qq.com
联系人:陈吴锐
联系人电话:020-83540304
附件: 报价表及检测项目价格清单
2.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普宁市广业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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