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发改(202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名县。2.1.2建设内容和规模:2.1.2.1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一座、新建固化飞灰填埋场一座、20座垃圾站改造、建设垃圾回收网点50个,垃圾回收站326个及新增配套垃圾车等车辆设备。2.1.2.2建设规模(1)新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一座,占地25.43亩,建筑面积8000㎡,最大垃圾日处理能力800吨;(2)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一座,占地面积15850㎡;(3)20座垃圾站改造(主要为购置垃圾压缩处理设备含设备基础、吊装设备等);(4)建设垃圾回收网点50个,垃圾回收站326个,新增洗扫车、餐厨垃圾车等车辆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0 00:00至2024-06-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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