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4年7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2108114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宾蓝科途新材料科技2023 年新型湿法锂电池隔膜项目(一期设备工程) | 宜宾三江新区 | 宜宾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熔融挤出废气、流延废气、纵向拉伸废气、高强拉伸废气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萃取废气、干燥废气、精馏废气、沸石转轮脱附废气、活性炭脱附废气、汽提系统废气经ACF(活性炭纤维毡)两级吸附+转轮浓缩工艺处理后通过27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三是锅炉燃烧配套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燃烧废气通过27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四是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一是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二是涂覆生产线设备(包括制浆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三是气体回收装置脱附废水经汽提系统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四是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五是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废PE干膜、废涂覆膜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浆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沉淀污泥经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经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泥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浮油经收集后由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废石蜡油、废PE膜油膜、废过滤袋、废白土、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制氮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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