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灵教竟磋(2024)007号;LBGZ[2024]222-ZC154
3、项目概况: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采购内容: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水电设施维修、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6、项目预算:约140万元(此预算费用为估算金额,后期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及供餐天数据实结算)。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8、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2019年2月20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开始施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和2021年8月13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
9、服务期限:一学年
10、服务地点:灵宝市第一初级中学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厨师证,并提供健康证。
3、供应商应提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提供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
6、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果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投标人出现项目转让的情况,采购人可以立即中止项目服务合同。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fwzn/004003/20200325/2b5a3a5a-f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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