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经万年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采用公开市场化择优评比选取的方式,就万年县自然资源局食堂经营权对外发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取公开挂网、现场报名、公开比选竞价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承包托管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单位)
二、承包原则和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是在市管局合法注册2年(含2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有餐饮经营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注: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不得报名)。在县内须有实体经营性场所的餐饮企业。
2.报名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根据各个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点心师、服务员等),上述人员须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和体检报告单。
3.必须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
4.从事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有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团队,有相对固定的食材采购渠道。
6.具有承包企业事业单位70人以上规模饭店、食堂的经营经验或在万年县城区承包机关食堂三年以上餐饮经营经验的优先。
7.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报名或联合体报名。
三、发包内容:对万年县自然资源局食堂托管经营权进行外包,承包单位取得承包经营权后负责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值班用餐、公务接待用餐。食堂经营权转让费为人民币5万元/年。
注:意向承包单位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认真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属于转让方购置的,由办公室、后勤中心与中标单位核实后供使用;属于原托管单位添置的,由承包单位与原托管单位自行协商处理解决。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无关。
四、食堂托管经营权转让费用用于对食堂承包方的考核奖励。每半年考核一次,依据考核情况每半年奖励一次,考核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代表(自行报名),从食材、卫生、口感、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平均分90分及以上的(含90分)奖励半年转让费的100%,平均分90分-80分(含80分)奖励半年转让费的85%,平均分80分-70分(含70分)奖励半年转让费的70%,平均分7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若年度内承包单位测评得分低于60分达到2次,转让方可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且不再与承包单位续签经营权转让合同。
五、托管经营服务为 1+1 模式,即托管经营期限原则上实行两年一包,托管经营合同一年一签。
六、承包单位在签定托管经营合同前一周内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用于承包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机关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承包期内将食堂设备损坏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机关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单位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或其他安全、服务等质量问题,合同期满后,其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不安全卫生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保证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七、根据报名情况,选出符合条件承包单位,并签订试用期托管经营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如经营不理想,即职工测评满意率未达70%以上则淘汰;如合格,即与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八、托管经营期未满,承包单位不得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补偿责任。
九、承包单位,不得将食堂托管经营权再次外包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十、食堂托管经营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满足单位职工早中晚餐、会议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做好食堂内清洁卫生,食堂设备、器具清洗、消毒和维护,餐厨垃圾清运等。食堂一楼为发包单位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用餐、值班用餐等,食堂一、二楼包厢用于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等。
1、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及加班餐,食堂日常开放时间:早餐 7:00—8:00,午餐 12:00—13:00,晚餐 17:30—19:00。另外根据发包单位要求随时提供临时性餐饮服务。
2、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3、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做到无蝇、无虫。
4、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5、餐菜要求:
①早餐:满足40人左右就餐,每餐提供稀饭、面条、米粉、面点(轮换提供三个品种),牛奶、豆浆(轮换提供一个品种),水煮鸡蛋、茶叶蛋、煎蛋(轮换提供一个品种)以及酱菜等。
②午餐:满足70人以上分餐打菜就餐,包括至少两大荤、一小荤、两蔬菜、一汤、应季水果(大荤为鸡、鸭、鱼、猪肉、牛肉、羊肉等任选轮换提供,每周牛肉或羊肉不得少于1次)。
③晚餐:满足20人左右分餐打菜就餐,包括至少两大荤、一小荤、一蔬菜、一汤。
④小荤需含肉类或蛋类,汤要有质量、有一定数量的固体食物。一周内做到点心、酱菜、荤、素菜、汤类无重复。
⑤承包单位派驻管理团队人员配置要求:至少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厨师1人,帮厨1人,服务员1人,勤杂工1人。
证明材料原件。承包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上饶市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承包单位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确保托管经营后服务质量。
(二)用餐价格及结算方式
1.早餐价格为5元/人、中晚餐价格为10元/人,按实际刷卡金额结算。
2.炒菜菜品及价格必须上墙(菜价按市场价格公布)。职工刷卡炒菜按公布菜价7折(70%)刷卡收费。
3.职工工作餐费按实际刷卡费用每月结算支付;公务用餐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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