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工业用混合油脂销售项目(2024年第4期)(第二次)竞价公告
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现就工业用混合油脂销售项目(2024年第4期)(第二次)发出竞价邀请,欢迎符合资格的收购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工业用混合油脂销售项目(2024年第4期)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工业用混合油脂(水杂≤5%、酸值≤30mg/g)。
(三)销售产品介绍
1.厨余垃圾、地沟油加工提炼后的产品。
2.销售清单
货物名称 | 本期预估销售量 | 最低含税销售单价 | 销售期限 |
工业用混合油脂 | 225吨 | 人民币4800元/吨(含税) |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
3.以上最低含税销售价,收购商需自行到厂内提货,以上价格不包括收购商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交通费等一切费用,最终销售量以送货单、磅单所载重(数)量为准。
(四)合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五)提货地址: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置厂(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场道路侧)
(六)出售方式:竞价。
(七)成交收购商家数:1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竞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一类:生产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工业油脂等相关内容。竞价人需具有加工工业用混合油脂的资质能力,提供排污许可证明文件、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
(二) 竞价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国家及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三) 竞价人在本项目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竞价文件)。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报。(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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