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套设备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2024-0141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套设备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64.20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0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配套设备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完成生产,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或《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10)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