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性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二)项目简介:利用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攀枝花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闲置建(构)筑物屋顶通过建设(含手续办理、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设施发电供攀枝花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使用。最终以实际用电量在国家电网结算单价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折扣,如该项目涉及碳汇收益的,双方将按比例予以分成。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9.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且净资产大于0;
10.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分布式屋顶光伏运营业绩(不小于0.8MWp)或②分布式屋顶光伏施工及设计业绩(不小于0.8MWp))。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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