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湖南永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清运地点:永蓝高速公路宁远营运中心、阳明山营运中心、蓝山营运中心、蓝山收费站共四个收集点。
2、 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清运垃圾随叫随到,随时处理,其中蓝山营运中心每月清运不少于6次,其他三个点每月清运不少于8次以上,夏季7-9月每个点增加2次,以清运干净为准;每次清运垃圾时,由乙方出示清运登记表,甲方保安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签认。
3、清运垃圾内容:包含清运三个营运中心院内产生的生活及其他垃圾,由公司从各收费站收集到三个营运中心的垃圾;养护公司从永蓝高速公路沿线收集到三个营运中心的垃圾;蓝山收费站的垃圾;本项目的垃圾种类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服务期间:壹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或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厨垃圾处理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相关垃圾处理业务。
¨(2)业绩要求: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个标段(包件)。
5、其他要求: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
2、获取询比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及上述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2599342@qq.com,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询比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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