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大厦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四川发展大厦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合作单位,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2日 12:00——2025年3月17日17: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四)报名机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三项及以上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为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如投标人为清运企业(仅为本项目提供安全运输至处理厂的清运服务),且计划将所清运的餐厨垃圾销售给其他处理企业进行处理,投标人须具有餐厨垃圾清运资质、运输资质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相关内容。投标人拟合作的处理企业须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环保资质证明等相关资质。
(九)若投标人为处理厂或资源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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