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 攸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预处理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攸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预处理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攸财采计【2025】000025号
3、委托代理编号: ZZGZ-YX-2025-0302
4、采购项目预算: 300.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t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 60000.00元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
1 | 攸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预处理采购项目 | 城区餐厨垃圾收运预 | 详见采购需求 | 3年 | 81万元/年 | 243万元 |
城区餐厨垃预处理 | 详见采购需求 | 3年 | 52.6元/吨 | 57.6万元 | ||
1、餐厨垃圾收运81万/年,合计243万元; 2、餐厨垃圾预处理单价为 52.6 元/吨、月平均处理保底量 10吨/日,合计57.6万元(一天按10吨计算,一年按365天计算)。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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